厦门将建行政决策纠错制度 决策失误政府"埋单"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6日讯 (记者 王珊珊)有过必纠!今后,政府要为决策失误“埋单”了!日前,厦门市政府发布了《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将建立行政决策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工作要点》提出,将建立健全八项行政决策法制化机制,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公众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将成为厦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而评估、跟踪和纠错将伴随着决策的整个实施过程。这将有利于推动厦门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开性,促进厦门市依法行政工作。 重大决策要广听民意 根据《工作要点》,厦门市将大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用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未予采纳的,将以适当方式说明理由。 听取民意,关键还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工作要点》明确指出,今后,厦门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也应当进行听证。听证意见将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被认真吸收采纳。 做重大决策要先审查 《工作要点》提出,厦门将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策。 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厦门还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按法定要求进行政策风险评估。凡是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发展规划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将列入风险评估范围。 今后,专家论证意见也将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厦门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凡是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此外,重大行政决策还应经政府常务会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作出。 决策失误将被“纠错”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科学性,但这并不是最终目的。决策的实施和执行情况才是最核心的问题。为此,《工作要点》提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明确强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决策机关将定期对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从而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政府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无误,出错了怎么办?相关部门和人员为自己的错误决策“埋单”!《工作要点》提出,厦门将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通过民意反映、检查调研、评估审查等方式,开展跟踪反馈。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关将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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