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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大楼内展览号称"中国最大" 不少家长上当

xm.fjsen.com 2012-06-04 11:13  薄洁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转租场地

行评代表来到思明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厦门市佳健文体传播有限公司是思明区文体大楼(含乒乓球馆等)的承租方,他们未经文体活动中心同意,就自行将一楼乒乓球馆场地租赁给一家企业举办科普展览,并收取门票。中心管理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约见并严肃批评了该公司负责人,指出这种行为违反文体大楼出租合同的相关条款,与文体大楼的功能定位不符,今后绝不允许出现类似情况。

佳健文体传播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5月中旬,广州一展览公司找到他们,表示想于5月26日和27日租用一楼乒乓球馆的场地举办科普展览。他们考虑到科普展览是一个不错的活动,就将场地租给了对方,事后才了解到此次展览有收费。今后他们保证决不再出租场地给类似的展览公司使用。

管理方要求承租方不得超范围收取门票

思明区文体活动中心表示,出现此次事件,他们负有管理责任,保卫人员巡查中发现展览活动时,也未能意识到举办这种展览不妥,因而未能及时制止并向管理人员汇报,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思明区文体活动中心针对此次事件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当事保卫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报本次事件,吸取经验教训;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提高中心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召集文体大楼承租方开会,再次重申承租方不得违反合同条款转租场地变更大楼用途,更不得超合同范围以各种名义收取门票。

市行评代表 杨毅 庄锦法

本报记者 薄洁

责任编辑: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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