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体制"再改革"敲定方向 瞄准"小政府、大社会"
关键词:小政府 行政体制“再改革”敲定方向 厦门火炬高新区仅数十人的编制,却服务上千亿的工业产值。 这一厦门火炬人创新的“小机构大服务”、“小政府大社会”的高效服务体系,一直被外界津津乐道。 现在,不仅火炬高新区,《总体方案》明确,特区还将全面探索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的简洁高效行政体制,为参与国际、国内和密切两岸交流合作营造优越的政府服务环境。 这引起了有关专家的关注。 “这不仅是一个改革的目标,更可以说是特区发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次号角。”关注行政体制改革的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孟华副教授如此认为。在她看来,要构建“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体制,一是政府主动“限权”,二是给社会“扩权”。 市政协常委、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也表示,“创新厦门”的核心就在于政府行政体制的创新,“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就是要从当前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转变,“‘小政府’从字面理解,首先就要精简机构,这种精简必须是实质性的,不能重蹈覆辙,‘精简’之后反而多出来几个机构、多了一批人员”。 而这些,如今 《总体方案》均已有指向:厦门还将创新政府管理体制。 即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推动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审批和监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探索分类管理改革,在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探索实行聘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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