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看特区如何一一落实
参照 CEPA引进港澳金融机构 《总体方案》显示,厦门还将允许台湾金融保险机构在厦门开展对台金融服务。 根据《总体方案》,厦门将进一步研究在厦门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城市处理中心;厦门还将研究持有台湾金融专业证照的人员在厦门从事金融服务业的支持政策,简化台湾金融业从业人员在厦门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 与此同时,厦门正努力打造的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并非仅局限来自对岸的金融机构。 而这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将参照CEPA相关政策规定,支持港澳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当地金融机构。 CEPA对于香港、澳门与内地金融业的交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位金融业者向记者分析,按照CEPA的相关政策,仅2004年1月1日的那次政策调整,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由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降为不低于60亿美元。 “这也意味着,未来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建设、投资两岸金融中心的门槛有望被降低。”上述金融业者表示。 此外,《总体方案》还将支持厦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内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性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开展股份公开转让,探索建立服务非上市公众公司特别是台资企业的股份交易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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