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看特区如何一一落实
关键词:税收优惠 先进服务业有望减按15%征税 在厦门大学台研院经济所副所长唐永红看来,能否税费优惠,是吸引现代服务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一大关键。 唐永红介绍,台湾减税后,企业所得税降为17%。而特区,15%的税率优惠正逐渐提高,到了今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提高到了24%,到明年,厦门将与全国统一税率,即为25%。 来厦投资新的吸引力在哪?这是一个新的问题。 《总体方案》明确,将采取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厦门加快发展。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而厦门经济特区范围内(集美、海沧、同安、翔安4区除外)经认定的新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上述优惠自然包括台商投资企业。不仅如此,《总体方案》还表示,在厦门划定特定区域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探索实施鼓励其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里的税收优惠政策自然是在15%—25%之间探索,如果能降到20%以下,对吸引台湾服务业来厦投资,有相当的吸引力。”唐永红如此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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