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的创新实践
一、在特区初创阶段,以“杀出一条血路”的非凡勇气,当好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开路先锋。 厦门经济特区是邓小平同志倡导创办并推动发展起来的。厦门经济特区创办之初,只有2.5平方公里。受旧体制等多种因素的限制,特区在管理体制、引进外资、基础设施建设、立法等方面步履维艰,而特区建设的一些新举措,又受到诸多的质疑和非议。特区的发展面临着巨大压力和困惑。1984年2月,在特区建设的关键时刻,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到厦门考察。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与思考,邓小平做出了事关厦门经济特区命运与前途的两大决策:第一,将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全岛;第二,明确提出,“厦门特区不叫自由港,但可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邓小平特别重视厦门经济特区的示范作用,指出:“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这样就能吸收大批华侨资金、港台资金,许多外国人也会来投资,而且可以把周围地区带动起来,使整个福建省的经济活跃起来。”他亲笔为厦门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给特区建设者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20世纪80年代,厦门经济特区以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顶住各种压力,率先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系列创新实践,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第一个利用外资修建机场;组建第一家地方航空公司;成立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成立首家金融同业公会;率先取消专业化行政管理机构;率先进行“利税分流”改革;率先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率先成立首批合伙律师事务所等等。1984年,包括厦门华美卷烟公司总经理刘维灿在内的福建省55位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联名向福建省委写了一封要求给企业“松绑”、“放权”的呼吁信。此举在全国激起千层波浪。国务院不久即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规定》的贯彻执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1988年厦门率先对66家市属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利税分流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很快在全国其他省、市得到推广。同时,厦门利用对台独特优势,率先设立杏林、海沧、集美3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为了搭建交流合作平台,1987年厦门举办了首届福建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后随着参加范围不断扩大和层次不断提高,又相继改为“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从招商引资转为双向投资,现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国际性招商引资平台。厦门试行市场经济的这些重大举措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为党中央最终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实践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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