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的创新实践
六、始终坚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之路。 厦门依山傍海、风景秀丽,但资源禀赋不足、环境承载力有限,尤其需要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特区建设30年来,厦门自觉遵循可持续发展方针,以创建生态城市、全面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节能减排统筹起来考虑,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具体目标落实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探索出一条高科技、低能耗,高效益、低污染,高速度、低成本的发展新路。厦门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00年厦门编制《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构建支撑整个生态城市的土地利用模式和市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重视建立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任务纳入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将生态保护纳入考核体系,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逐步形成了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生态建设工作机制。率先制定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对如何在一个地区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等环保工程,开展筼筜湖、西海域、环东海域等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20几个国家级以上城市荣誉称号。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作为示范工程在全球推广示范,在上海世博会上,厦门案例作为中国“城市最佳实践区展示案例”,向全世界展示了独特的魅力。 厦门坚持集约发展方式,以系统、全程、长远、区域协调发展的思想为指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重点推进生态工业发展,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外延型向集约内涵型转变,积极构建涵盖三次产业的生态产业体系。率先出台全国第一部循环经济地方法规,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动静结合、注重实效”原则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法律规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模式,在废物资源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清洁能源生产等方面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和运行体制,努力推动企业内部形成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小循环”,企业之间形成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的“中循环”,社会经济发展中形成包括产业体系、人文生态和社会消费在内的“大循环”。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通过采取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开发新能源、利用再生能源,以及资源集约化利用等措施,努力破解资源缺乏的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倡导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广泛的社会实践,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城市的永续发展。 厦门在30年特区建设发展历程中,始终遵循科学发展理念,不断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特别注重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协调,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把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实现了经济发展由“更快更好”向“又好又快”的提升;特别注重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别注重城市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坚持统筹推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努力促进市民综合素质与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步提升,实现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相统一;特别注重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大力发展资源低耗型、科技先导型、生产环保型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厦门经济特区30年的发展之路,充分揭示了科学发展的真谛,成为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精彩缩影、一个重要窗口、一个典型示范。厦门经济特区30年的发展之路,充分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精彩缩影、一个重要窗口、一个典型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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