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市民政局:厦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额提高三成

xm.fjsen.com 2011-12-24 10:4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厦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额提高三成 遇自然灾害身亡可获13万元赔偿

早报讯 (记者 康金龙)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 厦门市民政局与中国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签订了《2012年全市市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合同》,在保费不变的条件下,保额提高30%。即每人伤亡责任限额由人民币10万提高到13万元,伤残医疗费责任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1.3万元。

厦门地处东南沿海,是台风、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地。2009年起,厦门市人民政府为全市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利用保险机制为居民提供灾害赔偿。

2009年1月,厦门市民政局和厦门人保财险签订“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凡具有厦门市户籍的居民,或具有厦门市暂住资格证的居民,或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务工、就学以及居住满三个月的居民,均为全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保障对象。

在保险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导致保障对象人身伤亡以及由此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一)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二)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特指在没有外力作用情况下,能独立在空中自由运行的陨石、空中飞行器、人造卫星)、森林火灾;(三)非战争状态下有组织的配合部队的军事行动;(四)在上述灾害或事故中的抢险救灾行为。该险种保费由厦门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

截至目前,厦门市全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已赔付8笔,已决赔款50.5万元。2009年,厦门市一名市民不幸在台风中遇难,厦门人保财险将10万元赔款支付给其家属;2010年,厦门市一赛艇女运动员在训练时不幸遭到雷击身亡,受害人家属拿到了10万元赔款。

厦门市政府认为,自然灾害的发生通常会引起非常严重的损失,通过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能从灾害救济和灾后服务方面给广大市民更多的保障。

◆相关新闻

厦门全市已有742个避灾点

早报讯 (记者康金龙)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 截至11月底,厦门742个避灾点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避灾点建设是201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市、区财政共投入资金为每个避灾点配备棉被(毛毯)、毛巾被(夏凉被)、草席、灭火器(干粉)、手电、灶具、一次性餐具、凳子、一次性纸杯等生活必需品,并依托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每个转移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地方看病,有地方睡觉。

责任编辑:林雯晶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