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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钱去旅游却说"生活困难" 还告儿子讨赡养费

xm.fjsen.com 2011-12-24 09:1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母亲月有退休金1700元,却说“生活困难” 有钱去旅游 还告儿子讨赡养费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24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老人月有退休金1700元,有条件去台湾旅游。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近日,思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今年58岁的黄女士状告31岁的儿子,要求提供养老住所,并支付1000元赡养费。

母亲:要求给1000元

黄女士说,自己居无定所,儿子生活条件却很好,且有房屋出租收益。但是,儿子拒绝提供住所,也不给赡养费。

对此,黄女士的儿子说,母亲2009年期间还曾去台湾旅游,今年也在办理签证准备外出,这说明,母亲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有问题。

黄女士的儿子还说,父亲跟母亲离婚后,常年独自抚养照顾自己,读大学所需学费、生活费都是父亲一人承担,也让自己深受感动。

“我有尽赡养义务,每年春节都掏500元给母亲当零花钱,有时候,还给母亲送去生活用品、帮母亲充话费。”黄女士的儿子说,自己现居住的房子是由父亲花钱购买的,只是登记在自己名下而已,但是否允许母亲居住由父亲决定,母亲所指的出租房屋是父亲个人房产,作为儿子无权支配,收益也不属于自己。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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