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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救命钱”可申请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xm.fjsen.com 2011-12-24 08:34  李玉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出台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实施办法 “救命钱”可申请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24日讯(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郑迅华)今后,职工受到人身伤害因 “无人管”而耽误治疗的情况,将得以避免。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厦门市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实施办法近日出台。此举意味着,符合条件者,“救命钱”可申请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该政策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可有效解决职工受到人身伤害无人负责时“谁来管”的问题,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现实利益保护的力度。两类对象可以申请

根据政策规定,以下情形可申请“先行支付”:

第一类对象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他们遇到人身伤害“无人管”时,可根据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申请“救命钱”。具体条件如下———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应当由第三人依法支付其医疗费用,但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医疗终结后,参保个人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第二类对象为在厦门市就业的工伤职工。他们遇到 “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单位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这两种情形时,也可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先行支付。通过这些程序申领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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