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有望用暂住证换厦门户口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19日讯 (记者 江荣义 许茵茵 文/图)随着厦门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外来人口涌入厦门。但因户籍的关系,他们在就业、福利、子女入学乃至购房方面都受到了一定限制。2010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在厦门岛内居住8年的外来人员都有望落户。目前,厦门已有120多人拿着暂住证,换到了红本户口。厦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科长杨峰预计,用不了三四年,满足条件用暂住证“换”户口的人将越来越多。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学者期待,未来,户籍制度只负载人口统计,将挂靠在户口之上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诸多公共服务和福利与户口类型剥离,实现一国之下“公民平权”、全国范围迁徙自由。
亲历
身份证右上角的“T”成为回忆
吴女士,厦门居民,经历了厦门两代身份证的换发
1985年,我国首次为居民办理身份证,而特区的第一批身份证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即在身份证的右上角,有一个闪闪发光的“T”字,用这个字母来代表持有者的特区居民身份。
吴女士出生于1955年,办理“特区第一代身份证”时已30岁。她说,有身份证以前,能证明身份的只有户口本或者单位开的证明,买火车票要去居委会开证明,去外地出差住宿也要证明,十分麻烦。1985年3月的一天,居委会组织他们去原来的厦禾派出所,说是要办理身份证,以后不用再带着户口本出远门了——这便是那一代人对身份证最直观的理解。
1985年5月,开元区成立了身份证换发试点,到了年底中华片区的身份证也发了下来,身份证右上角的字母“T”,是特区居民的特有标志。2004年6月,厦门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试点工作在思明区中华街道进行。2005年,新证换证工作在全市铺开,第一代证上的特区标志,在新证上不再出现。如今,吴女士的身份证已经换成了第二代,T身份证成了回忆。
越来越多“鹭漂”一族在厦门安家,闲暇时到白鹭洲公园散步也成为他们的休闲方式之一
暂住证“换”厦门户口的第一人
林艺东,原籍泉州安溪县,去年他结束了14年的“外工”生涯,成为真正的厦门人
读书时,林艺东学的是机械制冷专业。1996年,带着对厦门经济特区的期盼,他结束了学习生涯来到厦门打工。第一份工作是在厦门市东南亚大酒店,负责维护酒店工程部的制冷设备。酒店要求所有的“外来工”都要办理暂住证,不然,派出所会不时来检查。林艺东说,当时,大家都有点不太理解,自己干的是正当工作,而且又有身份证,凭什么要办暂住证,而且每月还要缴纳25元的管理费。但意见归意见,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去办了暂住证,而且是一年一办,一次缴纳300元,给得心痛啊!
在厦门岛内打工的14年里,林艺东的事业起起伏伏,结婚了,有了孩子,出于投资考虑,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妻子在同安打工,儿子寄养在安溪老家父母身边读书上学,一家聚少离多,新买的房子也还没有真正入住过,这让林艺东一颗漂泊的心无法平静下来。
去年8月1日实施的厦门户籍新政,最大的亮点在于允许符合条件的、持厦门暂住证的外来工申请落户。这对林艺东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8月3日,他兴冲冲地来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咨询户口迁移办理的事情。当民警打开电脑查询到林艺东的暂住证办理情况时,林艺东一颗沸腾的心,一下子降到了冰点——林艺东1996年以后,暂住证曾停办了半年,不符合新政的规定。
林艺东回到暂住处,仔细一想,发现暂住岛内8年就符合条件,虽然,前面中断半年,可他后面有一个完整的8年暂住证记录啊。于是,林艺东再次来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说明情况,办理民警也为自己的疏忽向林艺东道歉。
去年10月14日,带着“外来工”身份打工14年,林艺东终于成了厦门人。林艺东说:“那次运气真好,竟然成了厦门市第一个用暂住证‘换’来厦门户口的人。”林艺东小时候就是因为家里原因和农村老家的教育资源问题才荒废了学业,他希望儿子能进城里的学校,接受更优质的教育,以后更有出息,“现在这个愿望终于可以实现了”。
专家声音
厦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科长杨峰:
户籍政策会越来越放宽
杨峰指出,厦门其实就是全省乃至全国的缩影。就福建来说,人口都愿意往福州、厦门、泉州流动,因为这3个地方经济发达,公共资源相对优质;就全国来说,人口都愿意往北京、上海等地流动,因为这些大城市集中了优质的公共资源。新修订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没有放开岛内外户籍自由迁移,但是可以预见,今后,随着厦门经济不断的高速发展,厦门户籍政策会越来越放宽。
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严玉官:
将公共资源从户口上剥离
严玉官认为,中国的户口背负太多的公共资源,因此户籍改革最大的难点是剥离背后的东西,回归“信息登记”的单纯面目,才能真正解决户口问题。“公共资源捆绑在户口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发端于计划经济时代,需要渐进式的改革。而且不只是户政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将一些公共资源从户口上剥离掉,真正造福于民。”
数字特区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出台,确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厦门户口实施严格管控。
1993年6月1日,厦门推出蓝印户口。
1996年10月出台相关规定,允许通过购买新建商品房取得厦门常住户口。
2003年6月18日,厦门市以政府规章形式公布了《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外来员工、投资者、企业骨干、购房者等落户厦门政策有了明确规定,落户政策放宽很多。
2010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提出“长期在厦门市务工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厦门市自己拥有的固定住所”。外来务工人员迁移落户集美、海沧、同安、翔安4区的,需要满足在这4个区居住满5年、连续参加养老保险满5年、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等条件,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则需满8年。
新规实施已1年多,目前,厦门已有120多人拿着暂住证,换到了红本户口。
厦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科长杨峰表示,根据新政规定,在岛内满足连续持有8年暂住证并缴交社保的人,才能“暂住证换户口”。但此前不少人嫌麻烦没有办理,所以能连续8年持有暂住证的人不多,再加上要满足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住所、劳动合同等条件的限制,拿暂住证换户口人并不多。不过,全市的暂住证办证数量,已从去年120多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80多万人,用不了三四年,满足暂住证连续持有年限岛内8年、岛外5年的人,将越来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