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已基本构建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跨越发展 实现“三个更加” 党报记者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八闽行 通过多年努力和探索,厦门已基本构建了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满足了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让居者有其屋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14日报道(记者 林世雄 王珊珊 周思明) “百年好合结良缘,永结同心谐鸾凤”。12月12日,厦门市第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高林保障房居住区14号楼707室门口,大红的“囍”字和对联映入眼帘,浓浓的喜庆气息扑面而来。屋里,户主郑金星忙着招呼大家吃他儿子的喜糖。 郑金星是湖里区的一名环卫工人,早年他一家三口挤在祖上留下的面积不到8平方米的破旧老屋里。2007年,作为头一批拿到钥匙,住进依山傍海、两房一厅新房的居民,郑金星记住了一连串的数字:“新房面积59.3平方米,每平方米4160元,总价246688元。这些数字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郑金星家的变迁浓缩了被称为“全国住房保障厦门蓝本”的厦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成果。 让居者有其屋。厦门市从2006年开始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基本形成了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全市已规划4.5万套保障性住房,投放建设资金近60亿元,已动工兴建2.55万套,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 分层次供应保需求 林小鹣是一名知青,2001年,她在上杭退休后返厦租房与大学刚毕业的女儿一起住。“一个月一千多块的退休金只够交房租。为了生活,我同时打了五份工。”回忆起当时的困境,林小鹣感慨万千。 2009年10月,林小鹣住进了高林居住区19梯504号保障性租赁房。“我家母女俩,年收入5万元以下,属于中低收入群体,可享受政府70%的房租补贴。现在,我每月只要交303元房租,就能够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真是做梦都想不到啊!”说到动情处,林小鹣禁不住泪流满面。 厦门保障房政策实施,与两个住房“夹心层”的出现有关。第一个“夹心层”是不属于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体;第二个“夹心层”是不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即中低收入家庭)、又买不起市场商品住房的群体。 如何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在没有任何经验借鉴的前提下,厦门市在2006年春组团赴香港、新加坡等地考察。随后,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并成立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及实施办法。 为了解决第一个“夹心层”问题,厦门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保障性租赁房制度,面向覆盖面4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为解决第二个“夹心层”问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保障性商品房制度,面向覆盖面40%以上的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提供保障性商品房。 此后,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逐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以及为公务人员提供的过渡性住房、为人才提供的人才住房、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阳光公寓、“金包银”工程等组成的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以人为本保品质 13日,在虎仔山庄一期建设工地的工程质量公示栏旁,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房建部经理林昌勇介绍说,为保证项目的高品质建设,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全面推行月检制度,通过互相检查,评分公示,奖优罚劣。 虎仔山庄一期租赁房,每户都明窗明厨明卫,保证充足的采光;设计面积达0.7平方米的浮窗,有效地拓展空间;房间结构和户型比例合理,设计科学。这是厦门市保障房安居工程以人为本建设理念的具体实践。 在狠抓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代建施工单位始终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在确定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时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坚持项目专人负责和日常工作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市质安站等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走进高林居住区,海风拂面,绿树成荫,小孩们在公园里游玩,老人们在树下聊天。社区里,超市、诊所、幼儿园、公园……一应俱全。 “要住得上,还要住得下。要让住保障房的百姓们住得舒心、住得有尊严。”循着这条思路,厦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四高”标准,在全市6个行政区选择区位较好的地块进行建设,在规划选址上充分考虑商业配套、文化教育、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到了配套齐全、适宜居住、便捷出行、方便居民。 规范“出入”保公平 “没想到我这个外地人,也能住上厦门的保障房!”来自仙游的林雷是厦门保障房安居工程的受益户之一。2009年,作为共同申请人,林雷和具有厦门户籍的妻子申请到了高林居住区7梯1205号经济适用房。 “选房分配公正公平公开,十分透明。选房前我就看上了靠东边的房子,开始还担心会不会被人开后门挤掉,没想到公开摇号后,还真被我选上了!而且明年我就要当爸爸了,我十分感谢政府!”林雷脸上溢满幸福甜蜜。 严格设置准入门槛、严格规范退出机制,是实现保障性住房公平公正和有效流转的重要保障。厦门市根据不同的申请家庭制定不同的准入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无住房家庭都可以申请,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员实名制,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资产和住房面积必须合并计算,且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运作上实行严格的市区联动的“五审、二监督、二级公示、多部门协查”的审核制度,保证了申请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同时通过立法建立起严格的退出机制,实现保障性住房有效流转,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骗购、骗租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住房、责令退回租金补助款,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核公示2万多户,已有1.7万户选房,并已有1万多个家庭办理了选房手续陆续入住。此外,经审核撤销或取消申请资格2200多户,选房后按规定撤销或取消资格的有694户。 通过不懈努力和探索,厦门市初步实现了“三个基本”:基本构建了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满足了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基本实现了严格准入、规范退出,逐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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