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护航:厦门海事法院主动介入 构建全国首个无讼港口
【核心提示】 30载风雨兼程,21载同舟共济。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之际,厦门海事法院也伴随特区共发展,走过了21年成长路。厦门海事法院在福建省委、厦门市委的领导下,紧跟特区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厚积薄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在自身建设上交出了一张漂亮的答卷。与此同时,通过认真审理涉船、涉货、涉海、涉水、涉外、涉台、涉及弱势群体等海事海商案件,厦门海事法院也正为海西建设和厦门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展望未来,厦门海事法院还将继续为大局服务,为打造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做好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海事法院法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文/通讯员 朱忠宝 记者 林雯 图/记者 梁伟 强实力 推动海事审判新跨越 199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在厦门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厦门海事法院成为福建省内的“一枝独秀”。 “那时开展工作很困难,人员分别来自地方法院和航运部门,懂法律的不懂航海,懂航海的不懂法律。何谓海事审判,这对当时参与组建海事法院的同志来说几乎是一片茫然。”回忆建院初期的往事,时任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现任副院长的张希舟深有感触。可就是在这张白纸上,厦门海事法院历届党组励精图治,带领全院干警书写海事审判新辉煌。 法院要发展,人才必先行。早在2004年,厦门海事法院的法官就100%达到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和在读硕士研究生占法官队伍的73%,具有英语六级以上水平的达64%。通过采取业务培训、航海实习、外派深造等多种形式,海事法院培养出一支讲政治、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复合型法官队伍,成绩斐然,涌现出全国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十佳法官”等一批全国、省级先进个人。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首席大法官曾对厦门海事法院在人才培养上取得的优秀成绩做出过如下评价,“像你们这个海事法院那样,百分之百本科以上学历水平的法院,全国为数不多,也可能是独一无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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