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平价商店覆盖面明年全面扩大 品种可适时调整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沈彦彦)建设平价商店是政府调控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有力措施和手段,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物价局制定的《厦门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方案》获悉,平价商品专区销售是平价商店的雏形,而厦门市的平价商店建设已有部署。 据悉,明年厦门市将开始全面扩大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覆盖面,将对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于2012年6月30日前对涉及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经营管理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销售产品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免征部分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促进农超对接、场地挂钩,降低流通成本。 扩大平价商店覆盖面 增加经营品种 2011年平价商店试点依托大型连锁超市建设5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每家超市所属50%以上社区门店设立平价商品专营区;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在市区内以门店或定点直供车的形式建立销售点;在部分农贸市场设立若干个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挂钩的平价摊位;经营品种以粮、油、肉、蛋、菜为主。 自2012年起,厦门市将根据平价商品销售区的试点情况逐步推广平价商店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覆盖面,增加平价农副产品经营品种,初步建成优质、低价、安全、高效的农产品产供销网络,为丰富市场供应、稳定“菜篮子”价格服务。 平价商店有专用牌匾 标价签也是特制的 根据规定,平价商店将会在商店门面或平价商品经营区的醒目位置悬挂专用牌匾,或将有三种形式:独立设立的称“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在连锁超市内部设立的称“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在农贸市场内设立的称“平价农副产品摊位”。 “平价商品”标识及购物指引标识也将统一,平价农副产品将集中摆放,方便群众购买,标价签或价目表进行标价也将是独有的。平价农副产品不得以“大特价、大甩卖”等形式促销。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所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经营者将可以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调整品种,也可在向报政府价格部门备案后,增加政府指定目录外的平价品种。平价农副产品在市场平稳时期也将按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 平价商店考核不过关 将被取消资质 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和奖优罚劣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平价商店履行责任义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发现不按规定经营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平价商店资质。 当发生价格异动和市场短缺时,平价商店将按要求以政府协议价平抑市场价格,积极组织产品调运和市场投放,同时按照与市物价局协商的调控价格,以“先控后补”为原则销售产品;价差损失由市物价局测算后提出补贴方案,报经市财政局核准兑现,其补贴费用从厦门市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经费中列支。 此外,厦门市还将定期开展“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示范点”评比活动,鼓励平价商店稳价销售,提供优质服务、诚信经营,促进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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