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与特区同行:厦门2011年新增12个驰名商标
解放初期厦门只有51件商标 厦门市工商局有一个商标品牌馆,有一本精美的《厦门商标邮册》,还有一份《厦门市商标品牌发展报告》,也就是“商标白皮书”。方寸之商标串起了如梭岁月、历史变迁、经济特区与时俱进的壮丽画卷,也见证了厦门市工商局“方寸谋略”实施运作的匠心。商标品牌馆始建于2006年,是全国首个商标品牌馆。商标邮册中有一枚邓小平南巡厦门经济特区挥笔题词的邮票:“把特区建得更好些、更快些”。 在厦门市工商局商标品牌馆里,可以看到特区成立前的商标。厦门解放初期,由于实施商标“注册与否,听其自便”的方针,厦门只有51件商标。1963年,国务院公布《商标管理条例》后,厦门的商标有了短期的发展,商标增加到225件。“文革”期间,抓商标领域的“阶级斗争”,许多传统商标被列为“四旧”扫地出门。如厦门感光厂的“飞天女”相纸商标、厦门织布厂的“鸳鸯”商标被认为是“反动资产阶级分子复辟的宣传工具”,后来分别被改为“厦门”、“向阳”商标。那个年代的商标全部被“语录化”,如“东风”、“红星”、“工农”、“劳动”、“雄鸡”等等不一而足。 1983年,厦门经济特区设立的第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作为中国法制建设起步后出台的第一批法律之一,《商标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中最早甄别无形资产、经济价值、知识权属的法律。翻开《商标品牌发展报告》,1979年至1995年是厦门商标注册的恢复期,商标年均增长量约145件;1996年至2000年是成长期,年均增长量约为850件。2001年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在厦门市工商局挂牌,不久,厦门市发展品牌经济领导小组成立。以此为标志,厦门市商标战略的实施至今整整十年。 如今,商标品牌馆、《商标邮册》、《商标品牌发展报告》已构成厦门商标发展史的鉴证平台,成为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浓缩的履历,发挥着商标知识宣传,商标策略运作,商标战略拓展,商标历史辑录等功能。 407件省著名商标,580件市著名商标 从厦门经济特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起,厦门市先后出台了《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保护管理办法》、《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与商标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性文件49个。这一切涵盖了厦门商标战略的基本架构、政策法规体系、商标注册、保护运作机制、驰著名商标激励政策、措施等。 商标是知识产权、智慧经济的载体。厦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始终不渝地将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工作摆在推动特区快速、科学发展的重要位置。厦门市各区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规章政策,形成了市、区两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合力推动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良好氛围。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相关奖励政策,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均获得100万元以上的重奖,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也有相应的奖励。商标战略实施以来,厦门特区驰著名商标企业获得奖励资金累计达几千万元。 厦门特区现有注册商标37017件,其中2000年至2010年的注册数为27436件,是2000年以前注册量的7.54倍。从2000年10月厦门拥有第一个驰名商标,到2010年厦门一次性有14个驰名商标同时通过认定,“十二五”开局之年又有12个驰名商标“批量”通过认定,其中有明发商业广场、舒友、建发等,至此,厦门已拥有“海堤”、“银祥”、“厦工机械”、“正新”、“万里石”、“FIREFLY、萤火虫”等51个中国驰名商标,厦门的商标品牌战略在努力前行中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与超越。厦门还拥有福建省著名商标407件,厦门市著名商标580件,每千家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量均居福建省第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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