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过年”完全手册二:唱好空城计 贼不敢上门
xm.fjsen.com 2011-11-27 09:24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 窃贼利用特殊身份行窃 障眼法vs火眼金睛 关键词:偷钱包、手机 作案时间:多发于下午 作案地点:商场、超市 使用招数:障眼法 破解方法:火眼金睛 典型案例 6月19日18时许,孕妇周某走进火车站某商场一挎包店内,她貌似在挑选货架上的包,实际上却四处打量,最后目光落在一名背着挎包的年轻女顾客身上。 女顾客的挎包拉链未拉上,周某走到她身后,以手中的雨伞作掩护,伸手从挎包中偷走一台IPhone4手机,然后迅速离开。而那个女顾客还在埋头选包,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手机被盗。 一次得手后,周某马不停蹄地赶到附近另一家商场,再次下手。这一次,她将一个女顾客的包直接拎走,包内有手机、金项链和500元现金。当天17时45分,也是在火车站附近的商场,周某从一个正在挑选化妆品的泉州女子挎包中,偷走价值万元的爱马仕钱包和2000多元现金。 20日17时许,梧村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附近的商场设伏,将周某抓获。 警方分析 周某利用孕妇的特殊身份在商场盗窃,从而降低了店员和顾客的警惕性,不容易被察觉。这是一种“障眼法”。类似这样的盗窃嫌疑人一般选择在人群集中、现金交易频繁的商场、超市作案,那里人流量大,得手后容易逃脱,或转移赃物。嫌疑人作案时目的明确,往往只对现金、手机等财物下手。 警方支招 最重要的是时刻保持警惕,练就一副火眼金睛来识破障眼法。在超市、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逛街购物时,不要把手机、包包等随手放在柜台、座椅上,要时刻注意身上的贵重物品是否安全。挎包始终要背在身前。顾客试衣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包包要带在身边。商场的员工也要提高警惕,店内要安装监控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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