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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动车违法不当场交罚金 电动车违法须当场交

xm.fjsen.com 2011-11-26 10:47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王元晖)近一段时间来,在国内极少数地方又出现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尤其是山西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收“黑钱”问题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日前指出,交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罚款处罚时收取现金,罚款必须通过银行上缴国库。

那么,厦门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会存在上述问题?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厦门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缴分离制度,交警说,厦门推行这一举措,当时还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据交警解释,所谓“收支两条线”,即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事实上,长期以来,厦门机动车违法罚金的缴交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银行缴交,二是通过各交警大队的窗口办理。交警表示,在厦门,他们在对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早已不再从车主处直接收取现金。

不过,记者了解到,就目前而言,厦门交通违法者直接将现金交给交警的情况只有一种,那就是对违法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根据规定,若被交警查获的违法电动车手续齐全,车主即被处以50元的罚款;而如果车主无法提供正规手续,相关电动车将被警方扣留。“由于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之列,这种小额现金处罚,并没有违背机动车违法‘罚缴分离’的原则。”交警说,就电动车当场处罚的操作性而言,直接缴纳现金的方式还是行之有效的。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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