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未拆封的大米布满霉点 同一品牌大米保质期不同

xm.fjsen.com 2011-11-26 10:37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同品牌品种大米,有的保质期18个月,有的却只有6个月。

【核心提示】

“在超市买的袋装大米竟有黑色霉点,谁还敢吃啊?”昨日上午,高先生向湖里工商部门投诉,反映其在超市购买的大米未拆封就发霉变质。工商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这袋大米尽管还在标注的保质期内,但其真空包装袋却已出现“胀包”现象。更令人不解的是,超市销售的袋装大米保质期让人眼花缭乱,同个品牌同一品种,有的保质期长达18个月,有的保质期却只有6个月。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侯秋迎

制图/张平原

未拆封的大米

布满黑色霉点

高先生说,前日中午,他在仙岳路江头中医院旁的人人乐超市买了一袋5公斤装、售价35元的“金润”牌大米。回家后,眼尖的妻子一眼看出尚未拆封的大米居然布满黑色小霉点。高先生这才注意到,这袋大米的真空包装袋已经出现“胀包”的现象。“应该是包装袋跑进了空气,导致大米受潮发霉,所以尽管距离厂家标注的保质期限18个月还差半年多,大米还是变质了。”高先生认为。对此,工商人员初步判断,问题可能是商家在运输或储存中操作不当造成的。

昨日上午,在人人乐超市销售大米的货架前,工商人员一打开高先生所购买的这袋由泉州市金穗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润黑珍珠”米,扑鼻而来的浓烈霉味让超市工作人员也不禁皱眉。

记者注意到,这袋大米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保质期为18个月,但保存条件为“18摄氏度以下真空状态”,而超市内的室温显然在18摄氏度以上。在货架上,工商人员还发现,该品牌还有10余袋大米的真空包装也出现了“胀包”现象。

随后赶到现场的厂家代表解释说,大米的真空包装袋可能是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受到摔打,被硬物戳出小洞导致跑进空气,引起大米受潮发霉的。厂家和超市都向高先生表示了歉意,并同意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出“一赔十”的赔偿。工商人员同时要求超市方面对所售的袋装大米进行自查,对已出现胀包或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自动下架退还厂家。

包装条件不同

保质期不一样

在昨日的现场检查中工商人员还发现,超市销售的袋装大米的保质期长短不一,存在不小的差距。不仅不同品牌的大米外包装标示的保质期“各说各话”,有3个月、6个月,还有18个月的,甚至同一品牌同种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都不尽相同。比如厦门金香穗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售价32元的5公斤装“金香穗晚籼米”,保质期就既有标注为12个月的,也有标注为6个月的。

为什么大米保质期会存在长短差异?厂家人员告诉记者,大米保质期跟加工环境、方式及包装方式、包装袋质量有关。目前大米包装分为普通包装和真空包装两大类,真空包装的大米保质期相对要长一些,散装米受环境热度、湿度影响,一般夏季保质期为3个月,秋冬季为6个月。超过保质期后,大米的营养成分就会流失,有时还会发生变质,影响健康。

据介绍,大米包装的基本要求是防霉、防虫、保鲜,目前国内大米深加工企业一般采用PE/PP/PA复合的塑料包装袋,这种包装较传统包装具有可延长大米保质期的特点,可以防潮、防霉、防虫,所以保质期略长。但塑料复合包装袋的缺点仍然不少,虽然保质期有所延长,但也不过一年左右。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大米时应根据家里的具体情况,不要一次性购买并存放太多,一般购买的大米一个月内吃完为宜。此外,厂家也应该尽量清晰地在包装袋上标注大米的存储条件,以免超市存放不当引发大米变质。

责任编辑:林雯晶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