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沧洲出任厦门市委政法委书记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24日讯 (记者 易福进)厦门市委常委詹沧洲,昨日正式出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昨日,厦门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干部会议,会议宣布了上述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厦门市委政法委近12年以来,首次“易帅”。 从1999年年底起即出任厦门市委政法委书记一职的陈炳发,被坊间亲切评价为 “厦门政法系统出色的掌舵者”。资料显示,其今年10月年满60周岁,并已在今年2月的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市政协副主席。目前,在市政协的8位副主席中,他排名首位。 詹沧洲接替陈炳发,履新这一重要职位,成为厦门政法系统新的“掌舵者”,被政法系统内部人士称为“内行的接班者”。 公开资料显示,从厦门食杂公司文安商店营业员的岗位做起,这位在厦门一步步历练成长起来的干部,之后不仅曾担任区“一把手”(曾任集美区委书记等),从2001年7月起升任市政府副市长的他,亦曾兼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一职。 记者注意到,在过去几年里,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詹沧洲,在工作分工中,协助分管的工作,就包括 “公安、安全、司法”等,联系的单位包括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海事法院、市国家安全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这也有利于他快速适应市委政法委书记的新角色。 今年9月,詹沧洲再次当选为新一届市委常委;在10月26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詹沧洲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而他的副市长一职被免去后,坊间即普遍猜议,他将很快被委以新的重任。 如今,坊间猜议的谜底揭晓。“事实上,在过去一个多月里,他带队慰问奋战在‘清网行动’一线的民警,对做好当前厦门综治维稳工作及省综治考核评比迎检工作作出部署,带队检查各区平安建设等,已频频出现在政法系统的相关公开场合。”一位政法系统人士昨日获悉这一消息后表示,熟悉政法系统工作的詹沧洲,正式履新前已“轻车熟路”。 相关简历
詹沧洲,汉族,籍贯福建厦门,1955年9月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师。 1987年9月起任厦门市商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89年起任厦门市商业局代局长、局长、党委委员,1993年3月起任厦门商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委员。 1996年1月起任厦门市集美区区长、区委副书记,1998年9月起任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区长,2001年1月起任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2001年7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集美区委书记,2001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 2002年12月,当选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年3月—2006年10月,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年10月,当选为十届市委委员、常委。 2011年9月,当选为十一届市委委员、常委。2011年10月,因工作调整被免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注:简历经公开资料整理,未经组织部门审核。) 相关报道 詹沧洲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于伟国:让城市安全市民安心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市委常委詹沧洲,在副市长岗位工作了10年之后,已转到党委系统任职。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干部会议,会议宣布,市委常委詹沧洲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不久前,我市宣布了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等市委重要岗位调整。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在会议上对进一步做好我市政法工作、建设“平安厦门”提出了要求。 于伟国要求,政法战线要持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更好地实现“让城市更安全、市民更安心”的目标,为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秋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出席了会议。 印象 台风来时 他总在一线指挥 10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因工作调整,免去詹沧洲的市政府副市长职务。昨日的会议,也是詹沧洲首次以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公开亮相。 政法领域对詹沧洲来说并不陌生。公开资料显示,詹沧洲在担任副市长期间,曾分管过公安等一些相关部门。 詹沧洲此前主要分管的还有“三农”、水利、计生、民族宗教等工作。他分管的部门中,有一个对市民来说很熟悉———防汛抗旱指挥部。 每年夏秋之季,厦门常受台风威胁。几位跑防汛的媒体记者说,如果台风被预测将登陆厦门或者登陆地离厦门很近,詹沧洲就会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一般我们去的时候他就在那里了,我们走的时候他还没走。很实干、很尽责,总是在第一线指挥。” 对一些抗击台风的要点,如海上作业人员要上岸,低洼地带居民要安置转移,水库水位要密切关注等,詹沧洲总要反复部署,反复强调。 (商报记者 吴斯婷) 詹沧洲简历 詹沧洲,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籍贯福建厦门,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师。 1991年6月—1993年2月,厦门市商业局局长、党委委员; 1993年2月—1996年1月,厦门商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委员(1994年8月-1996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涉外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年1月—1998年9月,厦门市集美区委副书记、区长(1996年4月-1998年5月在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8年9月—2000年1月,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区长; 2000年1月—2001年7月,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 2001年7月—2001年11月,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集美区委书记; 2001年11月—2003年3月,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 2003年3月—2006年10月,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年10月—2011年10月,厦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年9月,当选为中共厦门市第十一届市委常委。 2011年10月,因工作调整,被免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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