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水疗时体内“爆裂”后续 健身馆被判赔偿22万元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20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在健身俱乐部水疗时,82岁的罗老先生突然体内“爆裂”,经诊断为“外伤性横结肠破裂”。(详见:八旬老人水疗时体内“爆裂”高额医药费谁来承担?) 历经半年多诉讼后,事情有了初步结果。近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水疗馆赔偿22万余元给罗老先生。 一审法官认为,罗老先生受到的伤害与接受水疗服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过,健身馆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经提起上诉。 事件回放:水疗时 感觉体内“爆裂” 2010年12月14日上午,罗老先生吃完早饭,漫步到这家健身俱乐部做水疗。当时,罗老先生做的水疗有直喷浴,就是人坐在出水口上,水流冲击人体,该项目脚底有两个出水口,臀部一个出水口。 罗老先生回忆说:“仅仅水疗了不到一分钟,我突然感觉非常痛苦,好像身体里不知道什么地方在爆裂。而且胀得很难受,肚子里五脏六腑开始翻江倒海,我就告诉坐在旁边的朋友,‘我不行了。’然后赶紧爬上岸,蜷缩成一团侧卧着。” 随后,俱乐部的工作人员拨打了120。罗老先生入院后,经诊断为 “外伤性横结肠破裂”。据了解,横结肠破裂后,粪便进入腹腔内,因此需要手术从体内清理粪便。为此,老人在数十天内先后两次接受了手术。 焦点争议:水疗和“爆裂有关吗”? 罗老先生家人认为:“‘外伤性横结肠破裂’必然是受到外力作用导致的,而在水疗过程中,除了从下而上喷出的水的压力作用,罗老先生没接触其他外力。而且,罗老先生作为消费者,在消费场所内人身受到损害,健身俱乐部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健身馆方面辩解说,场馆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场馆水疗器材是进口设备,安全系数高,已经营多年,并没有出现过类似事故。而且,健身馆认为,水疗模式不可能造成肠破裂。另外,健身馆还说,罗老先生自己也有错,他明知自己有15年冠心病史,还隐瞒病情入馆。 一审认定:受伤与水疗有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老先生受到的伤害并非因老人自身患有冠心病而引发的,外力伤害后果与接受水疗服务有直接因果关系。虽然,健身馆认为是罗老先生隐瞒自身身体疾病所致,但是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另外,多名证人证实,健身馆没有尽到应有的告知、警示义务。因此,法官认为,健身馆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