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出租营业税起征点从1000元/月上调至5000元/月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16讯 (记者 香卉辉 沈威)私房出租一直是税收征管的“老大难”问题,但从本月开始,厦门市的私房出租税收将有很大变化。其中,最大的一个变化是从本月开始,私房出租营业税起征点从此前的每月1000元,上调至每月5000元。 此外,私房出租税收代征员不但身份和制服进行了统一,待遇也有所改善,接下去很多市民将会看到身穿制服的税收代征员入户巡查。 思明区八成租户免征营业税 本月开始,厦门的营业税起征点上调了。其中,私房出租起征点从此前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5000元。 这意味着,厦门将有大批的出租户不用再缴纳营业税。以思明区为例,全区私房出租建档户共52130户,起征点调整以后,全区有80%的出租户将免征营业税,私房出租的税收收入将下降6%。 尽管私房出租的税费理应由房东来交,但是从厦门目前的私房出租市场来看,这个负担依然是转嫁给了承租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最终受惠的将是广大承租户。 推广计税租金标准 减少阴阳合同 租金越低,税费就越低。于是在厦门私房出租市场上,一直存在阴阳合同现象——— 合同租金远比实际租金低,只为了少交税。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7月开始,思明区地税局创新尝试设置并公布了计税租金标准。这一标准是根据片区内有正规发票的租户、房产中介等的实际租金水平而制定的,地税部门会适时进行修订。这就避免了很多人为了少交税,签订租房阴阳合同的现象。 当申报人的申报价高于这一标准时,按照实际租金来交税;当申报价低于标准时,税务机关就会进行核查,并按照该标准进行计税。据介绍,这一做法将推广到全市。 代征员将统一制服带牌、证入户 厦门的私房出租税收一直都是由各街道委托代征的,但是此前街道代征员的身份、待遇等并未进行统一。7月开始,思明区对代征员进行重新招考,择优录取了46人。这些新代征员平均年龄不到30岁,本科学历的有10人,现在年人均收入4.3万元。 接下去,这些代征员将身着统一的制服,挂着胸牌,带着《代征员证》,入户巡查。其中制服与税务机关制服相似,唯一的差别在于胸口的“税收代征员”字样。市民遇到代征员,可先请对方出示胸牌及代征员证。 相关新闻 私房出租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思明8成出租户不用再缴税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商报记者 李婷)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地税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不包括私房出租)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而私房出租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3年开始执行月营业额1000元调整为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500元。据思明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思明区目前的纳税情况统计,按新的标准执行后,该区的私房出租营业户中大约有80%不用再缴纳营业税。 私房出租调整 营业税起征点 近日,厦门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2011〕第65号令),从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300元———500元。为了扶持我市小型和微型经济的发展,减轻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负担,决定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不包括私房出租)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而私房出租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3年开始执行月营业额1000元调整为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500元。 月租低于5000元 不用缴营业税 根据思明地税局统计,该区的私房出租税收在2010年达到1.14亿元,而2011年的1—10月份,入库就已经达到了1.06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缴纳的营业税大部分为商场和商铺的业主,按照新的起征点计税后该区预减少6%的私房出租税收。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也就是说以后月租低于5000元的出租户都不用再缴纳营业税,所需缴纳的税额=房产税+个人所得税;高于5000元的(含5000元)的出租户,所需要缴纳的税额=房产税+营业税+营业税附加+个人所得税。 月租4000元 少缴60元税 以月租金4000元的出租户为例,如果是在11月之前,他原先所需要缴纳的税金=4000×4%(房产税)+4000×1.5%(营业税)+营业税×12%(营业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房产税-营业税附加-营业税-800扣除标准)×10%】,共需缴524元税收;在11月之后,他所需要缴纳的税金=4000×4%(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房产税-800扣除标准)×10%】,共计464元税收。也就是说在11月之后,这位租户每个月可以少缴60元左右的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也有两个费用扣除标准,如果租金收入在扣除了房产税、营业税及营业税附加之后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而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为余额的20%。此外,出租户如果有修缮费用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合法有效发票),每月可最高扣除800元的扣除标准,直到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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