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出租营业税起征点从1000元/月上调至5000元/月
代征员将统一制服带牌、证入户 厦门的私房出租税收一直都是由各街道委托代征的,但是此前街道代征员的身份、待遇等并未进行统一。7月开始,思明区对代征员进行重新招考,择优录取了46人。这些新代征员平均年龄不到30岁,本科学历的有10人,现在年人均收入4.3万元。 接下去,这些代征员将身着统一的制服,挂着胸牌,带着《代征员证》,入户巡查。其中制服与税务机关制服相似,唯一的差别在于胸口的“税收代征员”字样。市民遇到代征员,可先请对方出示胸牌及代征员证。 相关新闻 私房出租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思明8成出租户不用再缴税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商报记者 李婷)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地税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不包括私房出租)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而私房出租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2003年开始执行月营业额1000元调整为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500元。据思明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思明区目前的纳税情况统计,按新的标准执行后,该区的私房出租营业户中大约有80%不用再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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