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出租营业税起征点从1000元/月上调至5000元/月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16讯 (记者 香卉辉 沈威)私房出租一直是税收征管的“老大难”问题,但从本月开始,厦门市的私房出租税收将有很大变化。其中,最大的一个变化是从本月开始,私房出租营业税起征点从此前的每月1000元,上调至每月5000元。 此外,私房出租税收代征员不但身份和制服进行了统一,待遇也有所改善,接下去很多市民将会看到身穿制服的税收代征员入户巡查。 思明区八成租户免征营业税 本月开始,厦门的营业税起征点上调了。其中,私房出租起征点从此前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5000元。 这意味着,厦门将有大批的出租户不用再缴纳营业税。以思明区为例,全区私房出租建档户共52130户,起征点调整以后,全区有80%的出租户将免征营业税,私房出租的税收收入将下降6%。 尽管私房出租的税费理应由房东来交,但是从厦门目前的私房出租市场来看,这个负担依然是转嫁给了承租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最终受惠的将是广大承租户。 推广计税租金标准 减少阴阳合同 租金越低,税费就越低。于是在厦门私房出租市场上,一直存在阴阳合同现象——— 合同租金远比实际租金低,只为了少交税。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7月开始,思明区地税局创新尝试设置并公布了计税租金标准。这一标准是根据片区内有正规发票的租户、房产中介等的实际租金水平而制定的,地税部门会适时进行修订。这就避免了很多人为了少交税,签订租房阴阳合同的现象。 当申报人的申报价高于这一标准时,按照实际租金来交税;当申报价低于标准时,税务机关就会进行核查,并按照该标准进行计税。据介绍,这一做法将推广到全市。 |
相关新闻
- 2011-04-13厦出台私房出租税收征管新规 4种情形视同私房出租
- 2007-05-29厦开展私房出租户消防检查 发现三大"硬伤"
- 2011-11-11江苏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
- 2011-11-02湖南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仍有上调空间
- 2011-11-01财政部: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