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昨日出台办法鼓励见义勇为 牺牲补助50万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11讯 (记者 詹文)如果因为见义勇为而牺牲,除了享受省市抚恤待遇外,思明区还将补助50万元。昨天,思明区出台办法鼓励见义勇为行为。 对于见义勇为义举,该办法进行了具体定义,即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 见义勇为伤残人员,除享受国家有关待遇外,思明区政府还按照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级10万元、二级9.5万元 (每降低一级减少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思明区每年将组织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特殊情况及时表彰奖励。被通报嘉奖的,每人奖励2000元至5000元;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每人分别奖励1万至3万元。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法落实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或区见义勇为促进会先垫付。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负伤人员,住院期间,每月由区政府按厦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补助。 因见义勇为牺牲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庭生活低于该人员牺牲或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生活水平的,按照每户每月2000元至4000元的标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期间,免收学费、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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