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公积金付房租开办两年 44户已办理提取36.1万

xm.fjsen.com 2011-11-09 09:49  陈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9日讯 (记者 陈挺)记者昨天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厦门已率先执行“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从2009年10月开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截至今年10月,已办理44笔,提取金额36.1万元。

申请条件和类型

据介绍,无房职工租赁厦门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支付房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租住公房,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失业的,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一种是租住私房,需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失业的,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提取额度及次数: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比例的部分,上一年度已提取的部分,不累计计算提取额;非销户提取,每年提取一次。

“职工收入证明”格式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44户已成功办理

住在厦门洪莲路益辉花园附近的小张表示,她住在这一带两年了,最近房租价格飞涨,连她租住的益辉花园(属证据保全房)房租也涨了300元,租金都有点付不起了,交了很长时间的住房公积金,这回派上用场了。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表示,公积金中心受理时将核实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并审核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若小张无房,如果租住的房子属私房性质,她需要将房屋租赁合同拿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开房租发票,同时到单位开具收入证明,准备《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就行了,提供的材料,齐全合规的,3个工作日之内就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截至目前,厦门已有44户成功办理公积金支付房租。

□相关新闻

住建部:放开公积金付房租规定

本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刚刚举行完联组会议。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透露,目前正在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许,而有的地方为管理方便,不允许提取用于住房租金。

齐骥表示,正积极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事实上,国内一些城市,已率先执行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苏州早在5年前就开始执行这项政策,5年累计为全市缴存职工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18910笔,提取金额达1.03亿元。

苏州出台的做法是,“苏州大市范围内(不含工业园区),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可一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远远突破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限制,大大降低了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的“门槛”。

陕西西安也已经开始执行这项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支取公积金付房租。而广州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月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且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