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大户"15次状告交警 宁可亏钱也要和交警"玩"
![]()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6日讯(记者 陈捷 陈洋钦/文 梁张磊/图) 他只有初中文化,却通过自学法律知识和交警打了15场官司,而且只输了3场;他没什么积蓄,租住在20平方米的房子里艰难度日,却宁可亏钱也要和交警“玩”;他只是一名的哥,却老想给交警说法律、讲道理。 他就是“告状大户”刘育能。最近,面对他的起诉,又一个交警大队交警撤销了对他的行政处罚。刘育能因此很高兴,把自己的QQ签名改成了:“15次状告交警,只输3次”。 “和交警打官司,我真的很享受,法庭辩论的感觉很爽。”刘育能说,从小他爸就不和他讲道理,动不动就打他,所以,他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找强者“讲道理”。现在,他就是把交警当成“讲道理”的对象了。 “告状大户”起诉 交警退还罚款 刘育能打开电脑,输入车牌号,发现一单又一单的违章罚单“被消除”。 昨天,当着导报记者的面,刘育能展示着自己的“辉煌成绩”,自豪地说,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不久前,思明区交警被他告上法庭后,主动撤销了对他的一次违章停车处罚,不仅退还了他150元的罚款和25元的诉讼费,还把3分的扣分取消。 这两天,石狮市交警被他起诉后,也撤销了处罚决定,还出具了一份《撤销公共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了对相关车辆的超速处罚,而且还承认错误,在撤销决定书中说“处罚适用程序错误,应予以撤销”。 这两起状告交警的官司,都是以交警撤销处罚结束。最近的一次起诉,已经是自2005年以来,刘育能状告交警的第15件官司。 “几年前,交警和我说话都像训话,但现在他们都很尊敬我,我们在法庭上平等地对话。”刘育能说,如今,他已成为交警部门的常客,经常出入各交警大队,和交警泡茶聊天,还有一位泉州的交警大队长对他说:“能在我办公室里泡茶的的哥恐怕只有你了。” 和交警打官司 他打上了“瘾” 刘育能今年38岁,个头不高,笑起来时有些憨厚,爱辩论,好胜,且相当执着。他曾经当过摩的司机和出租车司机,直到现在,他都没有自己承包出租车,只是“替班”,就是承包出租车的的哥没空开车时,让他顶班。因为,承包一辆出租车要交一笔押金,而他连几万块钱也拿不出来。 虽然他没什么积蓄,如今还租住在湖里区钟宅一间20平方米的民宅里,每个月450元的房租对他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他却宁愿贴钱和交警打官司。虽然他状告交警屡赢官司,但算算交通费、误工费,每次都是亏钱,不过,他还是乐此不疲。 刘育能说,他状告交警,主动抓住两点,一是交警适用法律错误,二是交警执法程序有瑕疵,只要其中任何一点交警有错,他就紧抓不放,直至达到目的。 如最近,他起诉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明大队处罚其违章停车 “扣3分罚150元”,他就坚持认为交警有错。“违章停车,有时罚100元不扣分,有时罚150元扣3分。这是为什么?我看这明显有问题。” 刘育能起诉后,交警撤销扣分并退还罚款,而对应的是,刘育能到思明区法院撤诉。 第一次起诉 他告赢交警 刘育能第一次状告交警是在2005年3月。在这之前,刘育能对交通违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几乎等于零。当他的摩托车被扣走时,旁边立即有“门路广”的人过来问他:要不要帮忙?刘愿意出400元,而那人却要500元才干。这差不多相当于他当时一个月的房租加生活费用。刘一下子觉得很火,他认为这是趁火打劫。刘在跑了几家律师事务所后,知道自己可以通过向交警支队行政复议或者打官司来解决遇到的麻烦。 但是,律师费对刘育能来说,太贵了,最便宜的也要数千元。于是,他就自己买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书籍,自己边看边实践,虽然他的学历只是初中。 刘育能选择了向泉州市交警支队行政复议。刚开始和交警打官司时,刘育能被朋友当成“傻子”,朋友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打赢告交警的官司,这完全是自不量力。还有的人劝他,跟交警打官司的时间和精力,拿去赚钱多好!但是,刘育能说,能打一场这样的官司“感觉很爽”,因为,他以前交通违法被抓时,都是求交警,但怎么求都没用。 这第一场官司,最终行政复议结果出来,泉州市交警支队支持了刘育能的申请,认定晋江市交警大队扣车没有注明适用的法律依据,属程序违法。这是刘育能第一次告赢交警。 6年时间15次状告交警 花了很多时间告交警,刘育能的损失也挺大。但是,他感觉还挺好,因为可以在法庭上和交警平等地对话、辩论。 从第一次状告交警赢了以后,刘育能胆子就越来越大了。第二次,当泉州鲤城交警大队扣了他的车时,他直接选择了起诉。第三次、第四次都是泉州直属机动大队扣了刘的车,刘向支队申请复议,都以交警违法行政而结束。此后,他又先后8次在泉州状告交警。 两年多前,刘育能听同行说厦门是一个温馨的城市,就搬到厦门当起的哥。于是,他就把和交警“讲道理”的战场迁到了厦门法院。今年以来,他已经先后状告思明区交警大队、高崎机场大队。 他起诉高崎机场大队,只是因为认为交警执法 “不透明”。“只凭一张静态的数码相片,怎么能证明我超速呢?”因此,他起诉要求撤销对他超速的违章认定。 在这15场官司中,多数情况都以交警撤销处罚结束。其中,刘育能3次胜诉、3次败诉,但更多的情况下,是双方握手言和。其中有9次,都是交警撤销处罚,刘育能撤回起诉。 对此,刘育能说:“我也学会了让步,就是不要判决书,只要调解书。这不是妥协,是‘和谐’,只要撤销处罚,目的就达到了。” 面对面 “和交警打官司,我真的很享受” 导报记者(以下简称“记”):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频繁地状告交警? 刘育能 (以下简称“刘”):和交警打官司,我真的很享受,感觉很爽。小时候,我父亲经常打我骂我,从来不讲道理的。所以,我从小就梦想找强者“讲道理”,和交警一起出庭辩论的时候,确实挺爽,因为我感觉我和警察的地位是平等的,我是在和他们平等地讲道理。状告交警,我能让交警对我好好说话,我就觉得很自豪。 记:你打这15场官司的目的是什么? 刘:在我们这个人情社会,出了事,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关系”,找熟人疏通一下,能解决就解决。而不是首先想到“法律”,这说明法律在社会上的普及程度还不够,人情社会要向法制社会转变,官司要好打,打官司的成本要低,这样,一旦有什么事情,无论大小,老百姓能够首先想到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那么人人都会打官司。通过官司来促进整个社会的法制化水平。我向交警索赔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类似的官司手段,促使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办事。现在让他们多赔钱,是为了今后少赔钱。人人都在法律的框框下办事,那么就不会有人向行政部门索赔了,政府执政成本就会少得多。 记:和交警打了这么多年官司,你觉得交警有改变吗? 刘:有进步一点点,执法态度上好了一点,但是太慢了,赶不上时代的发展。 记:打官司的过程中,觉得自己有没有收获了什么? 刘:我对法律产生了兴趣,在和交警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我现在特别喜欢研究别人的官司赢在哪里、输在哪里。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打遍所有的有代表性的行政官司。 议见·立场 执法容许质疑 社会才会进步 刘育能一次又一次地状告交警,其现实意义不仅在于公民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重要的是,他的行为促使执法者透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法。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说,我们应该为刘育能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叫好,像他这种身处社会底层的人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权,说明民众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刘育能的胜利,其实也就是公民法治意识在实际生活中的反映。 面对交警部门,他敢于拿起法律利剑,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但是,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的哥15次跟交警对簿公堂? 无论输赢,这种似乎没有休止的诉讼,实际上是一种诉讼资源的浪费。我们不能要求刘育能为节约这种诉讼资源去停止这种诉讼,相反地,政府有责任减少这样的诉讼。 如果能通过一场诉讼避免一系列诉讼,就是把坏事变好事。林敏辉律师说,如果交警能够以这样的观点看待这些行政诉讼,执法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谨、不再留下漏洞,那么,像刘育能这样的诉讼,自然会越来越少。 对刘育能来说,他诉讼的目的就是 “挑刺和堵漏”。只有执法者容许被质疑,权威者允许被挑战,制度才能不断改进,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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