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司法启动善后 嘉莲大厦10年房产官司有望了结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汇成公司与被告厦门市房管局均认为第三人沈诵庆在一审中提供的作为证明测绘单位测绘经营资格的重要证据是变造的。原、被告双方均在二审中提交了关于测绘单位资质方面的真实证据,但却被二审法官以第三人沈诵庆认为举证超出期限为由不予质证而不被采信。 对此,黄小民这样解释:法院认定三明测绘所有测绘资质,但没有测绘资格,因为在受托测绘嘉莲大厦之时,其工商执照的经营范围没有房产测绘这一业务;该所是在测绘成果出来之前,申请增加了这一业务。 黄小民表示,从行政诉讼角度看,要严格按“时间点”进行判决,是相关部门“审查不严,让它(指三明测绘所)进来了”。 因而,该案一审认定测绘成果无效,撤销厦门市房管局做出的《厦门市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通知书》(〔2006〕135号),并要求对嘉莲大厦的房产测绘重新作出审核,二审维持原判。 因为测绘成果被认定无效,所以大范围的撤证索赔开始了。 2005年6月,厦门市房管局以“项目测绘结果当事人各方有异议,正在法院诉讼”为由,发出《暂缓登记通知书》。沈诵庆则因此起诉汇成公司,要求赔付逾期办证违约金至其办出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获得法院支持。而据郭俊胜说,沈诵庆产权证未能办理,一是由于其改变了一楼18个车位用途,用作办公和商用,并违章加建夹层861.68平方米。二是因为房产证必须由业主和开发商共同提出,而沈诵庆与汇成公司的面积差款还未结清,因此,汇成公司拒绝与其共同提出办证申请。 2005年5月,沈诵庆作为嘉莲大厦62名业主的诉讼代理人,发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已办理的产权证,获法院支持;随后,其中的23名业主分批起诉汇成公司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亦获得法院支持。 汇成公司目前已经被判实际赔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共计1500多万元,其中,已经支付给沈诵庆违约金922万多元,而沈诵庆当初买下嘉莲大厦一层商场及18个车位仅用了1264万元。 2008年,又有第二批54位业主提起撤证诉讼。此时,思明区法院的判决则是仅撤销产权证面积,而不再撤销产权证。 2011年初,85户业主起诉汇成公司要求赔付因新的测绘面积减少导致的面积差款和罚息等。该案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汇成公司又将面临近百万元的面积补差赔偿。 汇成公司表示,由于销售面积无法合法化,而只要面积不确定,产权证就办不下来,“逾期办证违约金”每天都在产生,形成一个“恶性怪圈”。 事实表明,10年诉讼,法院的一系列判决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讼争面积不断扩大,尤其是业主索赔愈演愈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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