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司法启动善后 嘉莲大厦10年房产官司有望了结
厦门市房管局权籍处副处长叶松林表示,这一《决定》是该局组织非利益相关人员组成测绘技术专家合议组,对预算和两次测量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并到北京、武汉等地征求专家意见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出的。 这就是嘉莲大厦10年官司的第一个焦点:架空层建筑面积应否计入公摊? 9月29日,叶松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之所以在不同时期对该楼盘架空层是否应纳入公摊有不同认定,与我国房产私有化和相关立法进程直接相关;至于由“不同认定”所导致的“损失”该由谁买单,是开发商还是政府部门,要由法院说了算。 9月20日,厦门市房管局副局长郭俊胜在反思这一事件时说,房地产面积测绘纠纷是全国性普遍存在的问题,当时的政策和技术客观存在时代局限性。国家管理房屋面积测绘的多个部门各自发布规范,对不少新的建筑形式的测量操作规范没有明确界定,比如技术转换层公共部位(即架空部分)是否纳入分摊国家规范没有明确,导致这一时期测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因此产生房屋面积测绘的历史遗留问题,短时期内无法做出明确结论。 测绘成果被认定无效 正是在厦门市房管局这一次“修正”之后,开发商、业主和厦门市房管局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连环诉讼。 首先是2004年6月汇成公司对厦门市房管局的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撤销厦门市房管局的上述修正《决定》。 2006年2月,经过一审、二审,厦门思明区法院判令撤销厦门市房管局的修正《决定》,要求重新审核测绘面积。随即,2006年4月厦门市房管局做出新的《厦门市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通知书》(〔2006〕135号),仍然核减架空层公摊面积。 汇成公司再次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以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沈诵庆,突然提出上述2000年执行竣工勘丈的“三明测绘所”不具有房产测绘资格,要求重新测绘。 这就引出了嘉莲大厦10年官司的第二个焦点:测绘单位资质审核责任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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