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老乡身份证办卡 卖给诈骗团伙牟利获刑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思法)老乡们好心借他身份证,他却偷偷拿去办信用卡,再专门卖给诈骗团伙。近日,因为涉嫌诈骗罪,这个男子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2万元。 刘某今年22岁,来自湖北。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期间,刘某以自己没有身份证没法进工厂等为名,多次向3个老乡借用身份证。老乡出于好意,都乐于帮忙,谁知刘某拿着借来的身份证共偷办了6张信用卡,并以每张1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诈骗团伙。 2010年9月9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思明区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向他人出售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6张,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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