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师制作漫画并发帖
一不小心丢了钱包,立马去查看监控录像,找到了钱包捡到者的相关视频,但苦于一时查不到钱包捡到者的身份信息,于是,丢钱包的人制作漫画并上网发贴,全力“追缉”捡到钱包的人,结果,却遭到网友们的坚决抵制以及谩骂……近日,厦门一所小学的美术教师唐老师遭遇到了这么一件事情。
□早报记者 蒙少祥 文/图
丢钱包被一女子捡走
唐老师的钱包是10月2日傍晚,在莲前一个商业广场游乐场的海洋处丢掉的。发现钱包丢掉了,他马上就赶回游乐场查看监控录像。录像上显示,一女子带着宝宝,来到掉钱包的地方,捡走了钱包。随后,她跟一35岁左右的男子会合。
康老师称,他的钱包里约有1000元现金。这名女子肯定是看到他掉了钱包,才会这么准确走过去拿了走人。这个事情,他已报警了。他希望这个妈妈能主动归还,“就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她也不该这么做!”
凌晨上网发帖“追缉”
当晚,唐老师立马着手写了一篇文章,并且于次日凌晨近两点钟上网,在厦门一家网站上以《10月2日晚上6点20分瑞景游乐场捡钱包的妈妈,请注意!!!》为标题发帖,详细介绍了丢掉钱包事件的整个经过。
在这个网帖中,唐老师对这一家三口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他还专门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意见,称游乐场和自己已通知警方,警方调出录像资料并备案调查。为了保护捡到者的肖像权,唐老师称他不便于公布清晰图片,希望当事人看见此消息后立即和警方联系,或者直接留言给他本人。一周之内没有主动归还,就属于犯罪,将会把一家三口的录像资料在公交车上循环播放。
他还根据监控录像资料随手制作一幅漫画,称“捡到者应该看得懂是画谁,希望互相传阅”。
网友几乎一片反对声
网贴发出去后,除了部分人同情外,网友们几乎是不赞成唐老师的做法,认为捡到别人的东西不还,确实是不道德的。但是,唐老师的做法以及说话口气让人很不舒服。有网友认为,人家只是捡到,又不偷不抢,更不是犯罪,唐老师说的话怎能那般理直气壮呢。
还有网友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剖析,认为捡到遗失物不还者的“侵占罪”要成立,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要被多次催讨拒不归还,而且,数额要达到1万元以上。另外,唐老师所称监控录像要在公交车上循环播出,这更是荒唐可笑。
民警称无法介入调查
面对网友们的诸多非议,唐老师说,他完全没有预料到,“所谓的要把捡到者一家三口录像资料在公交车上循环播放,其实只是出于吓一吓的目的而已,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拿到录像资料。”
昨天,唐老师跟莲前派出所交涉,民警回复,自己丢掉钱包自己负责,由于涉及金额也不到1万块钱,民警也无法介入调查。
福建聚泰律师事务所傅永涛律师表示,从原则上来说,监控录像的内容是不允许外泄的,随意的人肉搜索会侵犯别人的合法权利,无疑又会造成自己违法。
捡到钱包不还,傅永涛律师表示,这属于民事法律的“不当得利”,连“侵占”都谈不上。这是属于一个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更不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