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无偿载人出事故能免责吗?法官:好意同乘可减轻责任

xm.fjsen.com 2011-10-06 07:5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6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辽远) 好心帮忙无偿载人,出事故也要赔钱吗?昨日,导报记者从海沧区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刚作出了首例“好意同乘”的判决。

法官认为,虽然驾驶员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但由于本案算 “好意同乘”,因此,可适当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不能过分打击好意者的积极性,也应鼓励市民心存好意,多做好事。

如今有车一族顺路带人已是常事。然而一旦出了车祸,乘车者受到了人身伤害,损失由谁赔偿或补偿?针对“好意同乘”引发的纠纷,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专家呼吁,应加快这方面的立法。

好意帮载人 遇车祸乘客死亡

原是好意,顺路让朋友搭车;却遇不幸,路上出了车祸,乘车者身亡。

摩托车驾驶员阿宗因此很郁闷,他说,自己原本是出于好意才让颜老汉搭车的,没想到反而因此坐上了被告席。

2010年11月24日6时许,阿宗驾驶一部厦门车牌的摩托车,载着颜老汉由慈济宫出来右转驶入马青路;与此同时,林司机驾驶一外地车牌摩托车,沿马青路由东往西行驶。

突然间,“砰”的一声,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坐在阿宗摩托车上的颜老汉受重伤,后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林司机驾驶的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而阿宗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

事后,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阿宗和林司机对本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而受害者颜老汉则没有任何责任。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