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17万元财物只卖两千多元 涉案金额如何认定
涉案金额该如何认定? 庭审中,辩护人与公诉人针对涉案金额的认定展开激烈的辩论。公诉机关认为,本案所涉金额应按被盗财物的价值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但为小张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张洁则认为,对于一个从未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来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偷走的东西价值多少,否则断不会以2000多元就将该装置全部兜售给他人。 辩护律师还说,本案所窃的相关财物大部分已归还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因此,应按销赃的价格计算涉案金额,而不应以人民币17万多元认定。 思明区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认定小张参与盗窃的财物是2000多元,判决他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十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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