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9万纳税人将享受减税优惠 9月1日起实施
2011-07-02 08:35:14香卉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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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2日讯(记者 香卉辉) 新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厦门共有209万纳税人可享受到减税优惠,其中有180万人计税工薪收入(扣除四金后)低于3500元,不用交税。据此测算,厦门地税每年将少收近12亿元的个税税款。 此外,新个税法还将个税申报日期延长至次月的15日之前。记者昨日从地税部门了解到,这与厦门现行个税申报日期一致,个税申报流程等也没变。 180万人9月起不用缴交个税 根据今年5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全市共有210万名纳税人申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四金后)低于现行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的共有120万人,这部分人群不用交个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薪所得低于新个税法费用扣除标准的,全市共有约180万人,这就意味着,从9月1日开始,这180万纳税人将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数量比现行不用缴交个税人数多了59.7万人。 209万人少缴税 2500人多交税 按照地税部门的测算,扣除四金后,每月计税工薪收入38600元是分水岭,收入少于38600元的,可享受到新个税法的减税优惠。 据统计,厦门全市低于38600元计税工薪收入的人数共有209万人,其中近180万人不用交个税,剩下的约29万人可以少交税款,减税优惠最多的纳税人可以少交480元。 此外,计税工薪收入高于38600元的纳税人,9月1日开始就要多交个税,这部分人群在厦门大约有2500人。其中,工薪高于8.35万元的有479人。 厦门全年地税少收近12亿税款 新个税法降低了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因而整体上减少了个税税款。 根据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口径,厦门地税抽取了2010年5月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明细申报记录进行加工运算,结果显示,实行新个税法后,工薪所得税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将下降42.27%。以2010年厦门地税工薪所得税目税款测算,预计将减少税款11.66亿元。 而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99%以上都是属于定期定额征收,新个税法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后,这部分纳税人综合税负将从 2.3%降为1.88%,以2010年厦门地税个体户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税收入计算,预计将减少24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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