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水果不是可有可无的“零食”

2009-11-10 15:48:12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陈楠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油脂消费过多、谷类食物消费偏低,导致城乡居民钙、铁、维生素A等摄入不足等问题之外,我们也存在每天吃水果的量还远远不够,吃的顺序不对等问题。

水果不是零食。在中国居民的膳食中,水果一般是作为“零食”和“甜品”的。很多人把水果当成“零食”,平时很少吃;还有人把水果当成“甜品”,认为它是造成肥胖和糖尿病的祸首,敬而远之。水果对我们的健康和疾病预防具有很大的作用。水果中含有非常丰富的营养成分,主要是糖分、维生素和矿物质,还有有益于人体健康的生物活性物质,像类胡萝卜素、生物类黄酮、花青素和前花青素、有机酸等。水果中的维生素主要是维生素C、胡萝卜素和一些B族维生素,这是人们膳食中维生素的主要来源。

水果与蔬菜在营养价值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水果不需烹调,生食能避免营养素在烹调中的损失,从而发挥其最大的营养作用。因此,水果的营养作用是其他食物所不能取代的。(大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